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记者妮可·查韦斯报道,密苏里州的一项新法律规定,不是来自牲畜或家禽的食品,不得称为肉。
这项周二生效的法律规定,禁止食品公司将并非来自于牲畜或家禽的产品作为肉类进行销售。违规者可能会被处以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违法人员可能会在监狱中度过长达一年的时间。
这项法律将适用于肉类替代品,例如,近年来越来越受欢迎的以大豆为基础的植物性肉类,以及,通过在实验室中生长和繁殖细胞而生产的“清洁”肉类。
新法律引起一系列的强烈反对,反对的组织包括密苏里州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动物法律保护基金、良好食品研究所、Tofurky公司。这些团体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他们认为,州法律试图“扼杀日益增长的杂货类植物肉”。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有意识地选择素食,为此,密苏里州大肆宣传,不公平地对待植物肉生产企业,并使肉类行业受益,”动物法律保护基金执行主任斯蒂芬·威尔斯表示。威尔斯在一份声明中说, “这项法律违反了各种宪法原则,包括言论自由。无论公民如何选择饮食,这都应该成为每个人的自由。”
但支持该法案的密苏里牧民协会来说,这是一个关于诚信营销的问题。
该协会在其网站上表示,以实验室种植的食品或植物为基础的肉类替代品,并非肉类,不能作为肉类进行营销。
肉类替代品支持者声称,肉类替代品生产公司从未违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或联邦贸易委员会关于禁止虚假陈述食品的规定。
圣路易斯邮报报道,该州总检察长约什·霍利的发言人表示,该州已准备好执行该法律。
发言人说,“总检察长办公室将仔细审查农业部的所有规定,并将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以保护密苏里州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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